索引號:

12330282688011591A/2023-177110

發布機構:

市政府辦公室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組配分類:

其他文件

政策層級:

縣級政策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發布日期:

2023-06-09

成文日期:

2023-06-09

公開范圍:

面向社會

文件編號:

慈政辦發〔2023〕41號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出租房屋平安提升工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全市出租房屋平安提升工程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29日

慈溪市出租房屋平安提升工程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力做好出租房平安提升工作,進一步加強落實出租房安全管理職責,消除出租房各類風險隱患,為2023年亞運會、亞殘運會成功舉辦作好安保工作打下堅定基礎,決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市組織開展全市出租房屋平安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依法依規徹查出租房安全隱患,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大事故發生。有效落實出租房安全隱患分類治理,完善相關制度,扎實推進出租房屋平安建設。

二、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共同參與、綜合施策,集中時間和力量,對出租房屋、流動人口開展排摸檢查、清理整治專項行動。摸清出租房屋及流動人口底數,確保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隱患“動態清零”;出租房屋及流動人口信息登記率、準確率達95%,房屋出租人《治安責任書》簽訂率達到100%,流動人口自主申報率達40%;出租房智能煙感、智慧用電、智慧用水和電瓶車集中充電樁(柜)建設應用完成任務指標;15人以上出租房屋監控設備安裝率達60%,50人以上出租房屋前端感知設備安裝率達40%以上,100人以上出租房屋前端感知設備安裝率達100%,存在結構安全隱患房屋整治完成率達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實施安全管理提升工程

1.開展風險隱患排查

(1)開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針對出租房日益嚴峻的火災形勢,加大出租房行政處罰力度,及時移交、處置各類違法行為。6月30日前完成全市30人以上出租房隱患排查,8月31日前完成10到29人出租房隱患排查,10月31日前完成第一輪出租房隱患排查,并將隱患錄入慈溪市安全生產處置閉環系統,11月起開展第二輪隱患排查,對第一輪排查出來的隱患開展“回頭看”工作,確保隱患整改閉環,到2024年1月31日,完成全市出租房火災風險隱患“動態清零”工作。(牽頭單位:市消防救援大隊,參與單位: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2)開展出租房屋治安亂點排查。針對出租房屋易發生黃賭毒案件等治安問題,自6月起每月不少于2次組織開展出租房屋入戶走訪排查,排查出租房承租人是否利用出租房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在7月20日前完成首輪排查,后續每月開展不少于2次滾動排查。(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參與單位: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3)開展老舊出租房屋(危房)排查。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出租或經營性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慈自建房整治辦〔2022〕1號)《關于開展自建房安全整治“回頭看”專項行動的通知》(慈自建房整治辦〔2023〕1號)等要求開展出租房結構安全排查評估,建立房屋結構安全負面清單(以下簡稱負面清單),要求在7月20日前完成出租房屋結構安全排查,根據排查結果更新負面清單,并常態化開展出租房屋結構安全評估和負面清單動態更新工作。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根據《寧波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政府令第228號),將隔空層或車庫(車棚)違規用于出租房屋使用的進行分類處置,及時督促產權人完成隱患治理。(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參與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2.落實風險隱患整治

(1)整治消防安全隱患。做好出租房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指導工作,對重大火災風險隱患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違停亂充、違規使用明火、堵塞(占用)消防生命通道行為,對當場能整改的隱患要第一時間督促整改;無法整改的,要立即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落實整改;對拒不整改、整改不力或發生火災事故的出租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查處。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全市出租房火災隱患整治工作,力爭民房(出租房)火災事故同比下降。(牽頭單位:市消防救援大隊,參與單位: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2)整治治安風險隱患。嚴查利用出租房屋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重點查處在出租房內聚眾賭博、組織賣淫嫖娼、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對房屋出租人教育談話。明確房屋出租人的監管責任,房屋出租人《治安責任書》簽訂率達到100%,在2024年1月20日前出租房屋涉黃、賭、毒警情保持同比不上升,力爭同比下降。對違反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規定、拒不履行管理責任的,堅決依法查處。(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3)整治結構安全隱患。對房屋結構安全負面清單內房屋開展針對性處置工作,杜絕利用該類房屋用于出租供人居住。對涉及嚴重結構安全隱患的,要立即進行人員騰空,并設置隔離措施。對其他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房屋,督促產權人進行加固整改,同時加強日常監管,做到老舊房專業化動態檢測和防災預警“應納盡納”;對發現存在結構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抄告相關主管部門予以拆除,確保負面清單內房屋在10月20日前整改完成達50%以上,在2024年1月20日前整改完成率達90%以上。對一時難以整改的,由相關職能部門采取一事一議會商機制,嚴防安全事故發生。(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參與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綜合執法局,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二)實施人口管理提升工程

1.劃分治安重點區域。針對部分區域“黃賭”警情高發等治安形勢,根據本地流動人口分布情況和警情數據,在7月20日前確定一批流動人口租住較多、治安狀況較復雜、信息登記較困難的社區(村)作為定點清理的重點部位。(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參與單位: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2.開展周期滾動排查。針對我市出租房屋居住人員基數大、流動性強的問題,自5月起每周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滾動式的流動人口清理整治行動,確?!安橐惶?、清一處”,全面準確地做好基礎信息采集工作,逐點解決全市流動人口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的現象,努力實現“底數清、情況明、信息準”。(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參與單位: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3.落實信息申報責任。全面引導流動人口主動登記的積極性,督促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小區物業依法主動申報流動人口信息,確保自主申報率達到40%以上,流動人口及出租房屋信息登記率、準確率,確保達標95%。針對流動人口自主申報意識不強的問題,自5月起每月查處不少于2起10人以上集中出租房屋違反流動人口申報要求的出租人或承租人,明確出租人主動報送責任,直至各鎮(街道)流動人口自主申報率達50%。(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參與單位:市新市民服務中心,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三)實施安全教育提升工程

1.加強消防安全法律宣傳。自6月起每月開展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加強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及消防安全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協調有關部門指導、監督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加強互聯網公共消防服務平臺建設,通過移動通信客戶端開展網絡消防宣傳教育和管理服務。(牽頭單位:市消防救援大隊,參與單位: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2.加強流動人口宣傳和教育培訓。結合轄區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分布特點,每月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政策法規進社區(村)、進企業、進工地、進小區等宣傳活動。通過各種宣傳載體和宣傳陣地,加大對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保證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小區物業知曉率達100%。組織實施每月、每季度、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及法律知識宣傳,提高公民安全意識和法律素質,積極整合現有宣傳教育資源,建立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實踐場所,為公眾提供免費的安全常識培訓服務。(牽頭單位:市新市民服務中心,參與單位:市級相關部門,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四)實施智能設備提升工程

1.消防數字化應用全覆蓋。推進“10人以上”出租房屋前端感知設備接入市應急消防指揮綜合平臺,要求每個房間、走道上至少安裝1個智慧煙感并安裝智慧用電和電瓶車集中充電樁(柜),30人以上集中出租房要在關鍵部位設置簡易噴淋并安裝遠程水壓監測設備。在2023年底前完成智慧煙感、智慧用電、電瓶車集中充電樁(柜)和智慧用水安裝任務數。(牽頭單位:市消防救援大隊,參與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2.加強前端監控、感知設備推廣。督促15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配備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建立信息登記簿或者登記系統;在出租房屋的出入口、主要通道等公共區域安裝視頻監控等安全技術防范設施,并保證設施正常運行。在2024年1月20日前,15人以上出租房屋監控設備安裝率達60%以上,50人以上出租房屋前端感知設備安裝率達40%以上,100人以上出租房屋前端感知設備安裝率達100%。(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參與單位: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023年5月)。深入分析我市出租房屋安全隱患以及流動人口管理現狀,推動各級各部門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細化任務,部署開展出租房屋安全隱患、流動人口管理專項整治行動。

(二)排摸整治階段(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通過入戶走訪、網格排查、集中清查、督導抽查的方式開展出租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對問題突出的區域,開展集中督導,及時研究解決方法,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三)集中攻堅階段(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集中開展出租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落實隱患整改閉環,集中查處一批典型的拒不整改的出租房屋及房屋出租人的違法行為,以案示法,實現流動人口及出租房屋風險隱患“動態清零”。

(四)督導驗收階段(2024年2月至2024年3月)。對全市出租房屋安全整治、流動人口開展情況進行全面驗收,匯總分析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提煉經驗方法并固化推廣,進一步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道)和市級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出租房屋平安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抓實抓牢各項工作任務推進。市政府成立出租房屋平安提升工程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市租安辦),辦公室由督導檢查組、法制技術組和宣傳報道組組成,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救援大隊。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配套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細化責任分工,明確整治工作目標、措施和要求,建立聯合檢查長效工作機制,由政法書記(委員)牽頭成立工作專班,組織鎮(街道)應消所、公安派出所、城建辦和綜合行政執法中隊等相關職能辦(所)每月會商不少于2次,開展聯合檢查不少于4次,切實解決消防、治安和危房等突出問題,統籌組織部署。

(二)強化督導檢查,務求工作實效。將全市出租房屋隱患整治工作納入各鎮(街道)和市級相關部門平安考核內容。市租安辦要加強對各鎮(街道)和市級有關部門工作督導,及時發現并解決存在的問題,每月一次向分管市領導報送進展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工作推進不力,嚴重影響專項行動整治效果的,實施警示約談和工作督辦,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政令不通,執行力不強甚至出現重大事故的責任部門和責任領導,第一時間啟動問責程序,從嚴追責,以過硬的紀律確保流動人口、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三)強化協作配合,落實經費保障。各鎮(街道)和市級相關部門要加強本次平安提升工程各項經費保障,市財政負責落實市租安辦日常辦公和公務用車經費保障,加強統籌協調,進一步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形成整治合力,構建全市“整治一盤棋,管理一張網”的工作格局,建立起出租房屋安全、流動人口管理整治工作一體聯動的工作機制,齊抓共管、共同做好各項工作。

附件:全市出租房屋平安提升工程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

全市出租房屋平安提升工程工作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

組  長:卜明長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鄭大巍  副市長、公安局長

副組長:戎渭泗  市應急管理局

夏冠雄  市消安委

毛軍杰  市公安局

勵國群  市住建局

成  員:魯楊迪  市公安局

張  榮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陳利展  市住建局

陳紅明  市農業農村局

鄒軍輝  市應急管理局

黃江南  市市場監管局

項其聰  市綜合執法局

金洪國  市新市民服務中心

路  莊  市消防救援大隊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租安辦”,辦公室設立在市消防救援大隊,由市消安委副主任夏冠雄擔任辦公室主任,市消防救援大隊副大隊長路莊、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魯楊迪和市房產管理中心副主任陳利展共同擔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一)市公安局:按照《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記管理辦法》,做好出租房屋、流動人口信息采集登記工作,依法依規做好違法行為處置,推動出租房監控感知設備應用。公安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移交屬地應急消防管理所,并做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二)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提供已登記房屋用地面積、房屋用途、土地用途及期限、建筑面積、權利人等權屬信息。

(三)市住建局:負責租賃住房結構安全監督管理和城鎮租賃住房的登記備案工作,指導各鎮(街道)開展租賃住房結構安全排查評估,建立房屋結構安全負面清單,對列入負面清單的老舊房屋(危房)開展安全隱患分類處置。

(四)市農業農村局:指導做好農村宅基地及農房建房審批,指導閑置農房盤活利用,做好宅基地違法行為處置工作。

(五)市應急管理局:配合市消防救援大隊共同做好全市出租房“智慧消防”建設推進工作。

(六)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出租房屋市場主體的登記工作,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加強對出租房屋市場主體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

(七)市綜合執法局:做好對違法改擴建、違章建筑、違規搭建以及違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為進行查處,配合相關部門和屬地政府對違法行為實施執法。

(八)市新市民服務中心:負責流動人口消防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

(九)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統籌、部署全市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和智慧消防建設工作,協調市級部門整治工作中反饋的重大問題;指導各鎮(街道)開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日常檢查和宣傳工作,督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隱患整改。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成立相關領導分工負責的組織體系,組建工作專班,定期向市租安辦報告工作推進情況,實時掌握工作動態,高質高效推進各項工作。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檢察院

    各人民團體,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黨、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31日印發

請下載原文:慈政辦發[2023]41號關于印發全市出租房屋平安提升工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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